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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9/05 密蘇里州法宣稱聯邦槍械法無效被裁違憲

聯邦第8巡迴上訴法院駁回密蘇里州的上訴,強調州府無權抗拒聯邦的槍支法律,地方警員拒絕執法的話,等於違背憲法中的「凌駕原則」(Supremacy Clause)。
綜合報道,上訴庭在判詞中表示,州府雖然有權拒絕協助聯邦執法,但卻不能單方面宣稱聯邦法律無效,因此密蘇里禁止經幡執行某些聯邦槍支法,已與憲法有所抵觸。根據「凌駕原則」,當聯邦與州府法律出現衝突時,聯邦法律的地位高於州府法律甚至州憲法。
上訴庭有了裁決後,密蘇里的共和黨籍總檢察長貝利(Andrew Bailey)表示,辦公室正評估仲裁。這次案件的起源,在於總統拜登早前簽署的槍枝暴力法案,評論形容,上訴庭這次裁決意味著拜登政府取得重要勝利。
根據時間表,密蘇里州長帕森(Mike Parson)2021年簽署《第二修正案保護法》(Second Amendment Preservation Act),在聯邦槍支法與州府槍支法有所衝突時,當地警方不能執行聯邦法律,例如要求民眾為武器登記、當局追蹤槍支流向、禁止家暴罪犯持有槍支等,執法人員如果故意執法,其所屬單位需為每名違規警員罰款5萬元。
司法部批評,自從《保護法》生效以來,密蘇里公路巡警運營的犯罪實驗室已經拒絕處理聯邦案件,不再分析槍支犯罪的證據,因此聯邦入稟控告州府違憲,已經阻礙政府執行聯邦法律的能力。
密蘇里回應時反駁,聯邦某些法律禁止民眾銷售槍支,或者為此徵稅,又或者限制民眾的擁槍權,已經抵觸《憲法第二修正案》,因此州府的舉措才符合聯邦憲法。下級法院審理此案時裁定密蘇里敗訴,案件其後交由第8巡迴上訴法院仲裁。